北京小客车指标拟定向“无车家庭”倾斜
发布日期:2020-06-02 09:06 来源: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俱乐部分会

    日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通告,对拟修订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主要调整包括:指标配置向“无车家庭”倾斜、每人最多只能保留1个小客车指标、取消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限要求、调整配置时间等多个方面

北京小客车指标将向“无车家庭”倾斜

  优先解决“无车家庭”群体的拥车需求,是本次政策优化方案中最核心的内容。新政新增以“无车家庭”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家庭申请人包括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总人数将不低于2人。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参与指标配置,并作为将来的指标持有人,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

  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家庭申请人越多,家庭总积分就越高,获得指标的概率也更高。”政策优化方案引入了家庭积分的概念并合理设置积分规则。在普通指标配置时,通过家庭积分赋予“无车家庭”远高于个人的中签概率;在新能源指标配置时,除分配给单位和营运车的指标配额外,首先拿出80%的指标根据家庭积分高低向“无车家庭”优先配置

  据介绍,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有配偶的,配偶需符合新政中规定的“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及“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两个条件;没有配偶的,可以考虑和父母或子女共同申请。子女加入申请,除需符合相关个人申请资格条件外,其配偶名下不能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父母加入申请,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是名下是否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只要一方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双方都不符合条件;如果双方均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符合新政中“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条件的一方可共同申请。

  新政中规定。若家庭申请人如离异,且离异时原配偶名下已有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则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时离异应当满十年,2020年6月1日前已离异的除外;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过程中,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均不能同时再以其他形式申请配置指标;家庭获得指标后,所有家庭申请人十年内不得再以任何形式申请配置指标。

  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政策优化方案还确立了“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个指标”的原则。一人名下多车的,车辆所有人可以一直使用到车辆报废,需要更新时只可选择其中一辆申请更新指标。同时,允许名下有多辆车的个人向其符合一定条件的配偶、父母、子女转移登记多余的车辆,但受让方与车辆登记所有人的亲属关系存续期需满1年。“对办理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离婚析产车辆转移登记的,也需满足婚姻存续期满1年的条件。”

  此外,新政还取消了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限要求,但申请到更新指标以后,指标有效期仍为12个月不变。指标配置由现行每两月配置一次,改为每年5月配置新能源指标,6月和12月配置普通指标。在对小客车指标配置新政征求意见的同时,今天北京市交通委还发布了《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拟于今年下半年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面向“无车家庭”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