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全国高速将统一规范限速标志
发布日期:2020-11-02 11:11 来源:爱卡汽车

  公路限速标志是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的重要设施,但有些地方“断崖式降速”、“忽高忽低式限速”、“隐蔽式限速”等不规范问题也给不少在高速公路上开车的司机造成困扰。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限速标志设计,科学论证和选取公路限速值,合理控制公路车辆行驶速度,更好地保障公路行车安全,在国家有关限速标准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组织完成了《规范》的制订工作。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交通部:全国高速将统一规范限速标志

  《规范》规定,限速标志不得被路侧树木、沿线构造物和其他交通标志等设施遮挡,要保证限速信息具有足够的可辨认性、可识别性和易读性,能使驾驶人感知到环境变化,以便顺利、完整地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引导驾驶人快速、安全抵达目的地。

  同时,根据《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几种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1、 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2、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3、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4、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除了规范限速标志,拆除不合理限速标志实现一目了然之外,湖北省、甘肃省、广东省、山东省等都推出了关于高速限速的改革措施。2020年1月1日起湖北省68条高速将提高限速值,湖北省大部分高速公路开始提速,最高限速视情提高10-20km/h;对原限速值100km/h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10km/h;对原限速值110km/h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20km/h。

  自2020年10月1日起,山东省重点路段已全面启用区间测速设备,山东省公安厅曾出台了《全面改进和规范公路限速及测速八条工作措施》,对高速公路限速问题做出了规范,限速值与前后差值超过20公里/小时的,提前预告或逐级限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甘肃省自2020年5月1日起实行“提低限高”,高速公路隧道按设计速度80km/h设定限速;小客车最高时速120km/h,最低时速60km/h;其他机动车最高时速100km/h,最低时速60km/h。广东省测速点前设置提示牌,提高限速值,广深沿江、广三、广惠等高速公路局部路段小型车的限速值由100km/h提高到120km/h;规定固定测速点位置必须在前方500米至1000米处竖立告示牌,公开告知;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路段同一行驶方向,被固定或流动测速设备记录有多次超速违法行为的,原则上只处一次罚款。

  山西省重点解决断崖式、隐蔽式不合理限速,已经于5月10日完成了全省隧道及重点路段限速标志整改工作,并于8月1日前完成山西全省高速公路、一级国省干线公路限速标志的整改完善,且重点解决“断崖式”、“隐蔽式”等不合理的限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