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新冠疫苗运输车辆免收过路费
发布日期:2021-02-23 10:02 来源:爱卡汽车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免费不停车便捷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时表示:执行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任务的车辆免收公路车辆通行费,有效期暂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疫苗运输车辆想要免收过路费,必须要持有《调运单》;对通行ETC车道并完成扣费的,凭《调运单》办理退费。

新冠疫苗运输

  通知要求,具备条件的收费站,要设置专用通道,保障疫苗货物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暂不具备设置专用通道条件的收费站,可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疫苗生产企业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登录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调运单系统,在线填写《调运单》,由调运单系统统一编码,打印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放置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下角。调运单系统登录账户由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办公室统一分配。